本服务条款最新更新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1 日。
本服务系由凯斯整合行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供。感谢贵用户使用本公司所提供之世界美食城平台,为保障使用者之权益,请于您注册登录使用本公司之服务前,详细阅读以下规定(下称本服务条款)。
一. 总说明
使用者注册或使用本公司所有及营运的网站、或任何相关的应用程式(下称「世界美食城」或「本平台服务」),即表示使用者已明示同意接受或得到授权同意以下所有条款。本服务条款规范了本公司和使用者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之权利义务关系。本公司并保留拒绝使用者使用本平台服务之权利。
二. 服务条款之范围
- 除本服务条款所约定之内容外,本公司于本平台所公告之隐私政策、声明、使用规则及其他相关政策等均构成本服务条款之内容,与本服务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 如贵用户不同意受本服务条款中之任何条款拘束,则不应注册或使用本平台服务。如贵用户注册或使用本平台服务,则视为同意本服务条款。
三. 条款变更
- 基于法令遵循、商业环境等各种因素,本公司可单方调整或变更本服务条款的内容,且无须事前取得使用者之同意。
- 如本服务条款有调整或变更时,本公司应以第八条之规定通知使用者。使用者如不同意本服务条款之调整或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如仍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视为同意本服务条款之调整或变更。
四. 帐户注册、使用及安全
- 使用者应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之人或经合法登记之法人或团体,如使用者为未成年人、受辅助宣告或监护宣告之人,应于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或辅助人之同意后,始得注册。如使用者行为能力有欠缺,使用者应与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或辅助人负连带责任。
- 使用者同意于注册帐户时应提供正确无误之个人资料,若资料有所变更时,应随时更新。如用户所提供之资料有虚伪不实或未及时更新,致本公司受有直接性或间接性损害,使用者同意应负担此损害及相关衍生性费用。
- 使用者于注册帐户时,不得使用违法、违反本平台服务使用规则及违背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之帐号及使用者昵称。
- 本平台之帐号所有权归属本公司所有,使用者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本平台的使用权,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 于符合本服务条款及其他相关规则之前提下,本公司得授予使用者一个有限的、非独占的、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和非专属之许可,供以重制或显示平台内容(不包含所有软体原始程式码),仅供用户个人使用,且需与本平台使用用途相关。使用者不可使用、复制、改编、修改、分发、许可、销售、转移、公开展示、公开执行、传输、广播或以其他方式开发平台或平台内容之衍生作品,除非在规则及条款有其他明确允许之情况下,方得为之。若使用者下载或打印一份平台内容之副本供个人使用,则使用者应保留该打印内容所涉及之著作权及其他专有通知提示。
- 用户应自行妥善保管注册帐号讯息与帐号安全,如使用者发现所拥有之帐号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异常破坏使用安全的情形时,请立即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将立刻暂停该帐号所生之所有交易及后续处理。若因为用户之保管疏失,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时,本公司不负管理赔偿责任。
五. 本平台服务之内容项目
- 本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仅供用户进行网路广告及商品媒介服务。
- 用户可于本平台张贴各类产品或服务之资讯,但并无法于本平台与其他用户订定交易契约。交易契约仅存于交易双方当事人间,本公司不因提供本平台服务而与用户产生交易关系,亦不以任何形式参加用户间之交易关系。
- 如使用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下列情事者,本公司得予下架其资讯:
- ①. 受相关法令禁止或限制者。
- ②. 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利者。
- ③. 属庞氏骗局、非法之多层次传销传销者。
- ④. 其他经本公司公告,不得于本平台推销者。
六. 费用
- 本平台服务目前除本公司公告之收费项目外,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 使用者因使用本平台服务而生之应纳税赋,以及相关硬体、软体、通讯、网路服务及其他方面的费用均应自行承担。
七. 使用者责任与义务
- 本公司得随时查核用户注册资料之正确性,用户不得拒绝。如使用者拒绝本公司之查核,视为使用者单方终止本服务条款。
- 使用者违反本服务条款时,本公司有权依合理判断采取适当之行为,包括和不限于从本平台服务中删除具有违法、侵权、不适当之内容,终止使用者资格,禁止其使用本平台服务全部或部分服务,并有权对违反条款之使用者采取适当之法律行为。
- 本平台服务上之内容、软件程式、画面安排及所涉及之图片、文字组成、商标识别、服务名称、其知识产权均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擅自进行使用、复制或做其他处理。违者应自负所有法律责任,本公司得依法向其请求损害赔偿。
八. 使用者禁止行为
使用者同意,不得于本平台进行下列行为:
- 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且未经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或辅助人之同意使用者。
- 使用不实资料或冒用他人资料注册帐户者。
- 将帐号转让、出租或出借予他人使用。
- 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登录本平台者。
- 以任何方式规避应支付本平台费用之义务。
- 以任何方式复制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或以其他方式误用或盗用本平台服务之资讯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同构型、竞争性或第三方网站上使用。
- 于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为虚伪不实或引人错误之广告或标示者。
- 陈述或散布足以损害其他使用者营业信誉之内容者。
- 无真实需求或无付款意愿而提出预购、请求、洽谈或销售项目之需求或其他足以破坏本平台交易秩序之行为。
- 于本平台发布猥亵、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教唆犯罪、欺诈、虚伪不实之言论者。
- 张贴侮辱、诽谤、恐吓或涉及他人隐私等内容者。
- 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营业秘密及其他权利者。
- 以电脑程序或其他电磁方式取得、删除、变更或干扰本公司、本平台服务或他人之电脑或相关设备之电磁纪录者。
- 向本公司、本公司之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之负责人、经理人、员工或顾问等人,以显不相当之对价关系提供实物、现金、劳务、旅游等。
- 其他违反现行法律、本服务条款、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之行为。
九. 违反本服务条款之处理
- 使用者同意,不得于本平台进行下列行为:
使用者若违反本公司所制定之政策或条款及规则时,本公司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或变更任一使用者帐号之服务,无庸事先通知或解释,并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或追诉。就终止或更改使用者使用本服务所可能产生之困扰、不便或损害,本公司对任何使用者或第三人均不负任何责任。 - 前项所称之终止或变更任一使用者帐号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措施:
- ①. 隐藏、修改或删除使用者于本平台张贴之资料。
- ②. 限制使用者登入帐户或帐户权限。
- ③. 删除使用者之帐户。
- 如使用者因违反本服务条款之约定,致本公司受有损害时,本公司得向使用者请求损害赔偿。
十. 帐户暂停或终止
使用者同意,不得于本平台进行下列行为:
- 本平台得于任何时候,单方决定限制、阻止、暂停、停用或取消使用者注册帐户全部或部分。
- 使用者可以在任何时候取消使用本平台或向本公司请求终止已注册之帐户。
十一. 送达
用户了解并同意本公司得以电子文件作为表示方法,并发送时即生送达效力。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站公告、向用户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简讯、向用户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等之一种或多种。
十二. 特约条款
如使用者可能为本公司竞争者,且其使用本平台服务有产生任何可能影响本公司之营业业务行为时,本公司得无庸经帐号注册者之同意,径行停权并终止使用者与本公司间所成立之法律合约。
十三. 知识产权
本平台上之文字、图形、编辑内容、图表、设计、照片、影像、字体以及其他内容,皆属本公司所有,并受到中华民国相关法令之保障,于使用者未得本公司之事前书面同意前,不得任意加以重制或从事任何违反知识产权法令之行为。
十四. 保密义务
- 使用者因履行本服务条款而持有本平台提供之资讯,包括但不限于本服务条款、使用者之个人资料或其他未经公开揭露之资讯,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进行保密,除依本服务条款规定利用外,非经本公司事前书面同意,不得自行利用或泄漏前述未公开资讯予任何第三人。
- 如使用者有对员工、顾问或其认为有必要之第三人揭露者,应使该等受揭露之对象受与本服务条款相当之保密义务。
- 本约定不因本服务条款之解除、终止或届满而失其效力,至机密资讯非因可归责于使用者之事由丧失其秘密性为止。本公司得随时以书面通知使用者删除或返还该机密资讯。
十五. 责任限制暨免责声明
- 因下列事由所致之损害,除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者外,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 ①. 因自然灾害、罢工、暴动、战争、国家灾难等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者。
- ②. 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路故障等因素所致者。
- ③. 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路资讯与资料安全等因素所致者。
- 任何使用者于本平台上之行为,本公司概不负责,亦无须对因该使用者之行为而致使任何人遭受之损害负责。
- 本公司无审阅使用者于本平台所张贴内容之义务,亦无须对用户提供资料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责。
- 平台之内容均系使用者提供素材,本公司仅依照提供之内容进行美化与上架,上线前将会与用户确认与之提供项目符合,故本公司对使用者所张贴之内容未提供任何保证。
- 用户应自行承担于本平台交易产品或服务的全部风险及责任,本公司对于任何由交易风险及责任均不负责。
- 本平台之内容均系使用者单方下载使用内容或取得资料,相关风险均应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十六. 使用者间之争议
- 使用者可寻求具管辖权的纷争解决机构之协助,以处理于本平台发生之任何纠纷。
- 用户应同意本公司仅为数据提供者,而非纷争之当事人或解决案件之仲裁人,故本公司并无参与并协助纷争解决之义务。
- 使用者均同意并担保,不会因与其他消费者间于本平台上所成立交易或其他任何争议,对本公司或其关系企业提起诉讼或以其他方式主张责任。
十七. 准据法及管辖法院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纷争处理与其他未尽之事宜,悉依中华民国法律为准。如因本服务条款发生争议时,均同意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八. 其他
- 本服务条款之任一条款如经法院宣告无效或无法执行时,除该条款应从本服务条款中除去外,本服务条款之其余条款仍为有效。
- 本公司得于业务需要时,将本服务条款之全部或一部移转予第三人。
- 使用者违反本服务条款时,如本公司放弃或未执行权利或不采取行动,不应视为本公司放弃就该使用者之其他违约行为采取行动之权利。
- 使用者与本公司不因本服务条款创设任何代理、委任、雇佣、合资、加盟或承揽等关系。
- 如果使用者对于本政策或与个人资料保护有关之事项有任何疑问,请通过【feedback_wgp@circles.tw】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回复说明。